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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标题:“壶哥”县委书记宋铜获减刑七个多月,逾千万元贿款买紫砂壶)
痴迷紫砂壶、受贿逾1600万的江西省峡江县委原书记宋铜,其案件近期再有新消息。 近日,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峡江县委原书记宋铜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,被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。 10月1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《宋铜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》显示,罪犯宋铜,男,1963年12月16日出生,汉族,江西省安义县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现在江西省豫章监狱服刑。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2日作出(2015)鹰刑二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,认定被告人宋铜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,继续追缴犯罪所得款2583560元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。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,上述宋铜即是此前已经落马的峡江县委书记。公开报道显示,2014年4月23日,宋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被查。2015年,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28.5368万元,价值澳门币20.1882万元的金条三根,峡江县委原书记宋铜一审被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。 落马两年多后,即2016年6月14日,新华社《经济参考报》详细报道了宋铜痴迷紫砂壶及其受贿的案情。 彼时,《经济参考报》的报道称,宋铜喜好紫砂壶几近“疯狂”,一些朋友曾劝他,切不可玩物丧志,但他依然故我。在宋铜案的判决书中共112次提到“紫砂壶”,45次提到“购壶款”。作为一名县委书记,宋铜虽然职位不高,却因爱好收集紫砂壶而被人称为“壶哥”。在宋铜所收受贿赂中,购壶款就达1200余万元。 上述公开的裁定书还显示,执行机关江西省豫章监狱认为罪犯宋铜在服刑期间,确有悔改表现,于2018年8月30日提出减刑建议书,报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该院于2018年9月5日受理后依法公示,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,经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9月18日在江西省豫章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 经审理查明,罪犯宋铜在服刑期间,能认罪悔罪,安心改造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政治、文化、技术学习。在劳动中服从分工,积极肯干,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,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获得新表扬4次。另查明,该犯系职务犯罪罪犯,本次减刑交付财产30000元予以没收已上缴国库,并提交向原审法院交付退赃款30000元的证据材料。经委托江西省豫章监狱将该犯的改造表现和拟减刑情况公示,无异议。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罪犯宋铜在服刑期间,确有悔改表现,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。但该犯具有法定从严情形,减刑幅度从严。 2018年9月30日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,对罪犯宋铜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,减刑后的刑期自2014年9月18日起至2029年1月28日止。 (编辑:紫砂壶一号 来源:澎湃新闻)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资讯集录,如果侵犯你的权益,请发邮件:2608356283@qq.com告知小编,将尽快做出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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