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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下,直播带货成为潮流,而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钻起了空子。近日,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网络诈骗案,抓获了假扮某平台主播进行诈骗的嫌疑人彭某和邓某。目前,两人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 今年4月,家住丁蜀镇的张先生来到丁山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是从事紫砂工艺品销售,受疫情影响生意不景气,想通过时下流行的网络直播带货招揽客户。很快,他就在某视频软件上关注了一名颇有名气带货主播“乐薇”,与主播频频互动,并在主播的评论区中留下了自己的微信号。 一段时间后,有一个微信名叫“乐薇”的陌生人添加了张先生的微信。对方表示,自己就是“乐薇”本人,可以帮张先生在网络上直播销售紫砂工艺品,还能传授张先生一些直播带货的技巧。但“乐薇”表示,如果需要带货和学习,则需要张先生缴纳10000元保证金和6888元的拜师费。见对方频频说出各种专业术语,且微信头像就是乐薇本人,张先生对此深信不疑。很快,张先生便缴纳了相关费用。但转账过去没几分钟,张先生的微信便被“乐薇”拉黑了,意识到被骗的张先生立即报警。接警后,丁山派出所刑侦民警吕超立即展开调查。吕超根据微信转账记录,对银行账号进行梳理,很快锁定了位于安徽蒙城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和邓某,并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将其抓获。 到案后,民警发现彭某和邓某今年均为17岁。据彭某和邓某交代,他们非常喜欢看直播,当在直播间看到一些带微信号的粉丝名时,便萌生了假借直播网红名义诈骗的想法。于是,便冒用直播网红的身份申请加微信好友,先通过讲直播专业知识骗取信任,之后再用拜师、带货的噱头收费。经调查发现,彭某和邓某用同样的手段,骗取了黑龙江、广东、河南、北京等多地受害人的信任,涉案金额高达6万余元。目前,彭某和邓某因涉嫌诈骗被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吕超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(编辑:紫砂壶一号 来源:宜兴日报)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资讯集录,如果侵犯你的权益,请发邮件:2608356283@qq.com告知小编,将尽快做出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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